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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震撼!央行放重磅信号!关乎14亿老百姓钱袋子?!

    信息发布者:GXS2CC
    2017-10-15 13:27:28    来源:时政快递   转载

    转发!转发!转发!钱钱钱!大家都关心的呀


    重磅消息!央行数字货币已试运行!

      

    据了解,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!这意味着,中国央行成为全球首个发行数字货币,并开展真实应用。可谓是,全球第一个“吃螃蟹”的中央银行!

     

    什么是数字货币?



    从广义来看,数字货币是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。简单来说,央行研究发行的数字货币,是指数字化人民货币,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,不仅仅是支付工具,其本身是货币。

     

    与微信、支付宝支付有什么不同?

     

    支付宝、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都是电子货币,不是数字货币,都是基于电子账户实行的支付方式,本质上只是现有货币信息化过程,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货币。

     

    数字货币到底都有哪些好处?



    从中央银行角度看,发行数字货币可降低纸币发行、流通高昂成本,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,减少洗钱、逃漏税等违法行为,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,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。


    可以想象,可能在不远的三五年,你发出的过年红包,不再是一叠钞票,而是一连串的数字密码:你把它拷在U盘里送给你奶奶;发了封邮件送给老爸老妈,通过手机发给了儿女大侄子。

     

    对人民币纸币收藏价值有何影响?


    数字货币的推出,对纸币收藏有直接关系,极有可能加快第四套人民币退市进程,那些已退市的第一套、 第二套、第三套人民币,市场行情必然是水涨船高!



    随着央行数字货币的深入推行,将逐渐取代纸币的发行,你的钞票将成为收藏品。

     

    在人民币收藏市场当中,第一套、 第二套、第三套人民币因为已经退市多年,目前已成为珍稀的收藏品。尤其是第三套人民币是目前炒的比较火热的一套币种,受到的关注度相当高。


    因为第三套人民币夹杂第二套人民币和第四套人民币之间,第二套人民币由于发行年代久远,价格极高,收藏难度也很大,而四版币则还没有退出流通,不属于收藏级品种。


    因为这种种原因,三版币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优秀藏品。在三版币当中,有不少币种都是非常棒的,比如这第三套人民币大团结10元、5元炼钢工人等。


    第三套人民币,共和国第一套“国产钞”!

     

    建国初,苏联对中国从帮助转为限制,我国第二套人民币中很多票面都由苏代印,防伪水平低致假币大量涌现,对国民经济冲击巨大!




    中国领导人意识到货币发行对经济的重要性,由周总理亲自批示,于1959年中央批准设计第三套人民币,即“五九版”人民币。

     

    1960年7月,中苏关系彻底破裂!历经3年自然灾害,中国人民树立“独立自主、自力更生”的决心!

     

    终于,1962年,第三套人民币宣告发行!从而结束我国货币生产依赖外国的历史!

     

    评级过的第三套人民币,受市场追捧!

     


     

    评级钞王,就是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真伪,对品相等级给出客观鉴定,并使用防伪过塑封装的钞。第三套人民币伴随几代人的回忆,是市场公认最具潜力币种,在市场上已“濒临绝迹”,被列入“文物钞”行列!收藏投资正当时!



    钱币为什么要评级

    1、免去了被污染、损伤、氧化侵蚀的烦恼,不用担心因保存不当贬值;


    2、评级是经过最权威的机构、最权威的钱币鉴定专家对钱币品相的评分,既可避免购买到假币或者被处理过的钱币,也方便以后的出手交易;


    3、评级过的钱币价格要远高于未评级过的钱币,个别品相极好的品种甚至会高几倍几十倍的价格。





     为隆重庆祝央行第三套人民币发行55周年,中国首套评级钞王《第三套人民币同号钞》14枚套装震撼发行,全网首次公开限量发行300 套,一经面市,引发全国争藏大热潮!

     


    据悉,该套评级钞王,全套藏品面值为17.88元,其中大团结10元1枚、炼钢5元1枚、女拖拉机手1元1枚、5角2角各2枚、1角4枚、五分1枚、贰分1枚、1分1枚,共计14枚钱币。第三套人民币,因年代久远、存世量稀少等原因,同号钞已绝迹市场,要是国家不发行,不可能再有收藏机会!

     


    收藏“退市”币,稳赚不赔!第一套人民币市价650万!第二套人民币已涨至80万!第三套人民币坐拥“退出流通、 市场沉淀、 评级钞王领涨、 限价发售、 稀缺限量”等多重价值,必创拍卖奇迹!错过了第一套、第二套人民币,再也不能错过第三套人民币!

    题外一篇

    微信上这6件事做不得!有人做了前4种被判刑或拘留!



    导读:朋友圈晒晒娃、分享下图片,若有不慎,这些小的举动没准就能给你带来“灾难”;微信群里侃侃大山、开开“玩笑”,如不当心,三言两语就足以送你坐牢......10月8日起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和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开始施行。新规明确,互联网群组“谁建群谁负责”“谁管理谁负责”,以后,微信上哪些消息不能再发了? 除此之外,微信上还有哪些事情做不得,你都清楚吗?

    来源 / 工人日报(grrbwx)综合中国新闻网、新京报、中国之声等



    1、微信代购彩票被判刑


 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微信代购彩票刑事案件。被告人罗某、王某、李某、刘某在未取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授权的情况下,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擅自发行、销售彩票,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  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罗某、王某、刘某、李某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批准,擅自发行、销售彩票,扰乱市场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据此,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判。




    2、微信上不可销售香烟



    福建省一小伙张某未获烟草专卖许可,通过利用网络微信、QQ等方式与他人交易并邮寄发货,非法经营香烟数额24万余元,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而被公诉。


    近日,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3万元;非法所得10万元,予以依法没收,


   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,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,而且必须“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”。微商们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,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。


  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

    3、微信代购医疗物品需相关资质 有人因售卖美瞳被起诉



    日前,江西南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,擅自销售美瞳的网店店主盛某某,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。


    据悉,2015年至2016年7月间,被告人盛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条件下,在淘宝网店“海外代购超市”购进美瞳产品,并在网络平台对外销售,非法获利1万余元。


    据了解,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,直接接触眼角膜,有较高的风险,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,在获取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后方可开展销售。


    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,应当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开办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,应当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,并发给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。


    根据该条例,未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经营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,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,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,并处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
    4、微信上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!已有多人被拘留



    从10月8日起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和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开始施行。


    新规明确,互联网群组“谁建群谁负责”“谁管理谁负责”。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,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,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。


    2016年9月4日晚,张强(化名)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半壁店一出租房内玩微信。当他使用“本·拉登”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,一个网友说了句“看,大人物来了”。于是,张强就顺着这句话,发了一句“跟我加入ISIS”。因这一句开玩笑的话,他却被追究刑事责任,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
    辽宁沈阳青年吴某用微信建了一个100余人的微信群。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都发布“有大片看”的信息,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,每天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。群主吴某因视而不见,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,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。


    ......


    微信上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,所以群里的伙伴们今后说话一定要注意!


    以下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!


    1、政治敏感话题不发


    2、不信谣不传谣


    3、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


    4、涉黄、涉毒、涉爆等不发


    5、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


    6、军事资料不发


    7、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


    8、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


    9、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




    5、身份信息、位置信息、孩子照片,统统晒不得!


    很多人喜欢在朋友圈晒车票、护照、飞机票等,但这些票据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都含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,借助特殊软件,便能轻易读取。


    微信上的“所在位置”功能,可以跟朋友分享你在哪儿,但如果你旅游、出差了的话,也等于告诉别有用心者、小偷“这人不在家”,为他们创造了条件。


    “陌生人叫出孩子名字搭讪”的新闻屡见不鲜,不法分子很可能是通过父母的朋友圈知道的。家长发布孩子照片、文字记录时,无意间会泄露孩子的相貌和姓名。




    6、朋友圈投票有猫腻,已有人盯上你的个人信息!


    在微信朋友圈,你有没有为朋友家的孩子投过票?或者为自己家的孩子拉过票?不知何时起,朋友圈拉票变成了一种常态。而媒体调查发现,朋友圈投票早已蜕变成“传销式”商业活动,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存在被泄露的风险,成为“黑色利益链”牟利的工具。


    评选最萌宝宝之类活动的主办方多是早教中心、民办幼儿园、儿童摄影店等,作文比赛、才艺比赛之类活动的主办方大都是一些社会培训机构。可以说,这些评比投票活动完全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。更有甚者,对活动参与者的个人信息打起了歪主意。


   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民警李涛介绍说,他们在打击电信诈骗时遇到过这样的案例,“父母把孩子的身份、姓名、就读的学校甚至照片都提供给后台,后台将这些个人信息非法出售,不法分子拿到后编造一些重病、车祸的消息,对父母进行诈骗。”


  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,朋友圈这种“绑架式”、“传销式”投票掺杂着大量的商业行为,可能藏匿黑色产业链,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,尽早喊停,“朋友圈这种熟人社会的拉票已经失去了公平的意义,完全按照人脉拉票,所以并不存在对一个作品或者人真实的评价。所有人在投票之前必须先关注一个公众号,这也是商业机构用最廉价的噱头去拿到用户最宝贵的个人信息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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